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物资退库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乙烯改扩建工程物资退库管理,杜绝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物资浪费,堵塞漏洞,特制定此规定。
(一)允许退库的物资范围
1.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原因造成的已出库物资给予退库。
2.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发生工艺技术方案改变、项目取消或变更等原因产生的已出库物资给予退库。
3.在物资领用、发放过程中,因错领、错发的物资给予退库。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质量、规格不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物资给予退库。
(二)需要办理退库的工程物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甲方供料的施工项目物资,有原始的领料凭证。
2.退库物资应为成套、整件、成批量物资,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齐全,一般情况下合格证、材质单应为原件或加盖库房证明的复印件。
3.有包装的物资包装应完好。物资未在施工中使用过,未做防腐、打压等处理。物资外观检查未破损、无锈蚀。有完好的原物资型号、材质等标记。规格型号、材质应与退库物资实物相符。
(三)退库物资的审批
l.施工单位在乙烯改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需退库物资,列出单位工程退库物资明细,出具书面退库申请,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随退库物资申请一并附上设计变更通知单、其他允许退库原因的资料、原始领料凭证及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送项目经理审核,加盖项目组公章,经投资控制部确认没有结算后,由指挥部主管领导签写退库意见。
3.经乙烯指挥部领导审批后的退库申请单经物资供应中心业务科长、主管领导审
批,交对口计划员办理退库。
4.退库物资申请单一式五份,项目组一份,投资控制部一份,采购部一份,物资供应中心计划员、保管员各一份。
(四)物资退库程序
1.施工单位编制《物资退库申请单》,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送项目经理审核,加盖项目组公章。经投资控制部进行单据审核确认后,由指挥部主管领导审批,提交物资供应中心办理退库。(《物资退库申请单》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