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行业最大集成式资源共享平台!
人力资源

规章制度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否有效?

2018-12-18 11:02:49

问:老刘同志,我是一家私企员工,我们公司在上月工资中扣了我三天工资,说是我有一天旷工,规章制度中确实是有这样的规定。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答:你好,你问的问题关系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认。所以,内容合法首先是规章制度有效性的核心。

那能否认为只要经过民主程序,任何规定都是合法有效呢?比如本案中,规定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3天工资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是否就适当?仲裁或者法院是否可以将此作为裁判的依据呢?

笔者认为,该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虽然通过民主程序并告知劳动者,但该考勤管理办法中关于“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3天工资”规定应属无效。该条款不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中关于“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的规定。你单位扣除你当月正常工作的工资,涉嫌克扣劳动者工资,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关注我们

    石化资源网公众号

    石化资源网APP